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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止执行满几年,不再执行

来源:吉感养生


法律分析: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,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。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,当事人确力履行,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,行政机关不再执行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
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、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,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被执行人未按判决、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,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。

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,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,在征信系统记录、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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