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10年不满20年的,即自第十一个年度至第二十个年度间每年度享受10天年休假。休假是劳动者的权利,任何个人与组织不得侵犯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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